(原标题: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确保独立董事尽责履职。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的影响,且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满足独立性要求,不得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或与公司有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程序需遵循相关规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拥有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提供专业建议等职责,并可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会议等特别职权。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其有效行使职权。独立董事应每年提交年度述职报告,说明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公司还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资源和专业意见,保障其知情权,并承担其行使职权所需的费用。此外,公司可以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带来的风险。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中披露。该工作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