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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尔思: 公司章程(2024年7月)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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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司章程(2024年7月))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摘要:

  • 公司于2011年5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于2011年6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 公司注册名称: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号院3号楼1至7层10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95,291,951元。
  • 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
  • 公司设有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 公司经营宗旨:致力于开发具有自主核心技术的软件产品和服务,为客户提供一流的非结构化信息智能处理技术。
  • 公司接受国家军品订货,保证国家军品科研生产任务完成,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遵守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法规等。
  • 公司股份总数为795,291,951股,均为普通股。
  • 公司可以采用公开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增加资本。
  •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有特定情形除外,如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等。
  • 公司股东享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等权利。
  •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等职权。
  •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 公司设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包括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等。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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