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规范年报编制和披露流程,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升年报信息质量与透明度,保护投资者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人员。对于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或“低级错误”,公司将依据事实、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及责任追究与工作改进相结合的原则追究责任。公司审计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收集相关资料,提出处理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公司应配备足够人员,加强定期报告关键信息复核,确保信息准确完整披露。总经理、高级管理层负责组织年报编制,各职能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有义务及时报告需披露信息。年报内容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监事和高管需对年报签署确认意见,说明编制和审议程序的合法性及内容真实性。公司有关人员应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状况,不得干扰审计工作。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重大会计差错、重大错误或遗漏、业绩预告或快报重大差异等,具体情形涉及违反法律法规、信息披露规则、公司制度、未按规定程序操作、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重大差异、沟通汇报失误等。业绩预告和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的标准也进行了明确。对于重大差错,公司将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处罚形式包括警告、通报批评、职务调整、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同时可附带经济处罚。对于委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中介机构,公司可采取书面质询、索赔、解除合同等方式追究责任。特定情况下,将从重或加重惩处,如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打击报复调查人、不纠正错误、多次发生差错等。同时,对于有效阻止后果、主动挽回损失、因不可抗力造成差错等情况,可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在作出处罚前,公司会听取责任人意见,考虑差错原因和后果。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结果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若相关责任人已尽职且非个人原因造成差错,可免予承担责任。对于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更正,应遵循相关规定执行。此外,半年报和季报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同样适用此制度。本制度自2024年7月24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