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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高股份: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7月修订)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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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7月修订))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4年7月进行了修订。公司注册地为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龙岩大道260号国资大厦10-12层,注册资本为17,92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矿产资源开采、测绘服务、矿产资源勘查、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等。公司股份总数为17,92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司设有党组织,党总支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公司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负责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等。公司财务会计制度遵循国家规定,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公司通知和公告通过专人送出、邮件、公告等方式进行。公司解散和清算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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