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7月24日上午9:30召开,会议由刘准董事长主持,7名董事全部出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详细内容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上发布。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公司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新规定。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规,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无需追溯调整,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以上议案均获得7票一致同意,无反对或弃权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