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维护股东利益,提升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办法规定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包括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证监会认可的执业资格、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足够的注册会计师资源、熟悉财务会计法律法规、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等。办法明确了选聘流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建议,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定。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确保公平公正。选聘标准涵盖审计费用报价、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等,其中质量管理水平的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的权重不高于15%。办法还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连续聘任期限、审计项目合伙人的轮换要求、解聘或改聘程序、信息安全保密措施、信息披露要求以及监督和处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