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说明表示,公司计划通过间接控股子公司瀚蓝(香港)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使其成为瀚蓝香港控股子公司并从香港联交所退市。董事会确认,截至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未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且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因此,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该说明发布日期为2024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