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48%。
审议通过《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1%。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5%。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李新军律师和曹建民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确认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