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巨化股份选聘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选聘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选聘(包括续聘、改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该办法规定了选聘条件、方法、程序和标准,适用于公司选聘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会计师事务所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满足中国证监会规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条件,且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和社会声誉。选聘程序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确保选聘工作公平、公正。审计委员会需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进行评价,审计费用报价的分值权重不高于15%,质量管理水平的分值权重不低于40%。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内不得参与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此外,公司还规定了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特别规定和续聘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