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微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微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意见书中详细核查了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基本情况,包括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上海国盛产业赋能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其中,中国保险投资基金和上海国盛产业赋能私募投资基金均确认了其参与战略配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保荐人的另类投资子公司,也具备战略配售资格。此外,意见书还核查了战略配售方案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以及是否存在《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禁止情形。最后,意见书得出结论,认为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不存在禁止性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