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等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关于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核查意见。中研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902,257,200.00元,净额为799,713,378.53元。募投项目包括年产5000吨聚醚醚酮(PEEK)深加工系列产品综合厂房(二期)、创新与技术研发中心、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复合材料研发中心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上海碳纤维聚醚醚酮复合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原实施主体上海尚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中研复材(上海)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1500号37幢。项目投资总额由7,320.40万元调整至11,020.40万元,增加部分将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变更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海通证券认为,变更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