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亚制程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为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新亚制程决定回购注销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65,8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3.09元/股。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激励计划实施,也不会对财务状况和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股权分布仍满足上市条件。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后续还需继续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