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兆易创新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在执行2020年和2021年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于2020年激励计划,由于11名原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他们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1.9770万股,回购价格为69.999元/股+同期存款利息。另外,由于胡洪、李宝魁等11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合格”,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当期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7866万股,回购价格相同。对于2021年激励计划,12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0425万股,回购价格为92.30元/股+同期存款利息。由于4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合格”,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当期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0.0502万股,回购价格相同。由于公司未达到2021年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需回购注销316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36.2680万股,回购价格相同。此外,4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其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0.2900万股,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回购价格相同。综上,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53.4143万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7月22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