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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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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补选何育松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 补选龙成凤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 聘任权冬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4. 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保费不超过20万元/年,保险期限12个月。
  5. 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其中敞口授信8000万元,低风险授信2000万元,期限1年。
  6. 康路为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 向交通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期限1年。
  8. 康路为公司向交通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 向华夏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1年。
  10. 康路为公司向华夏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 向星展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5年。
  12. 康路为公司向星展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 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卢沟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期限1年,无担保。
  14. 定于近期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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