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其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本次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65,045,039股,行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行权价格为32.59元/股,行权方式采用“自主行权”,并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代理券商。行权有效期为2024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1日,行权所得股票可在行权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上市交易。参与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共5,992人,均为其他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行权数量占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总量的21.64%,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6%。
根据会计准则,公司在行权日仅确认实际行权数量产生的股本和股本溢价,具体数额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预计本次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薪酬委员会和监事会均认为行权条件达成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也认为本次行权符合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