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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富瀚: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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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升董事会运作和决策水平。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利润分配、资本结构调整等重要事项。董事会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对外投资、资产处置、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超过授权范围的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股东提议、董事联名提议、监事会提议等。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包括会议时间、地点、提案等内容,紧急情况下可通过电话通知。董事应亲自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的董事需作出书面说明,连续缺席的独立董事可能面临撤换。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主,也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并经半数以上董事通过,实行一人一票制。董事会议案需符合法律、公司章程规定,有明确议题和决议事项,提案可在会议前10日提交。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记录和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督促检查决议执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由董事长行使。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或过半数董事推举的董事履行职务。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会议筹备、文件保管、信息披露等。董事会设立的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成员、总经理、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监事会可提出议案,议案需在会议前10日提交,由董事长决定是否列入审议。公司年度发展计划、盈余分配、对外担保、人事任免等事项需由相关部门或个人提出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包括会议时间、地点、提案等内容,紧急情况下可通过电话通知。董事应亲自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的董事需作出书面说明,连续缺席的独立董事可能面临撤换。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主,也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并经半数以上董事通过,实行一人一票制。董事会议案需符合法律、公司章程规定,有明确议题和决议事项,提案可在会议前10日提交。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记录和信息披露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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