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7月修订))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更新,强调了内部审计制度,规定公司需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职责需经董事会批准,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公司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等业务,聘期一年,可续聘,且聘任和审计费用需由股东会决定。公司通知和公告的形式包括专人送出、邮件、公告、电子邮件等方式,其中公告方式视为所有相关人员收到通知。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需遵循特定流程,包括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以及在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等。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公司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股东会提案需符合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年度股东会)或15日(临时股东会)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股东会的召开需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正常秩序,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公告中应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比例、表决方式、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决议内容。董事、监事选举提案通过后,新任董事、监事即刻就任。股东会通过的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需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董事任职资格和义务方面,规定了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几种情形,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职期间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包括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