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4年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章程中规定,监事会或股东有权在特定情况下召集临时股东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上交所备案,且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股东会提案应符合职权范围,由董事会、监事会或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需在会议前10日提交。股东会通知需在年度会议前20日或临时会议前15日以公告方式发出,包含会议时间、地点、提案、股权登记日等信息。在特定情况下,如增发新股、重大资产重组等,需再次公告通知。股东会通知中应充分披露提案内容和独立董事意见,网络投票时间应在现场会议前后合理范围内。股东会召开时,董事会将采取措施维护正常秩序,所有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无故取消,若取消需提前公告并说明原因。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并考虑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等因素制定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立总法律顾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解聘或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由股东会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在指定媒体公告。公司解散时,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需在成立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公告,债权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