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见证。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68,371,395股,同意票数为168,253,739股,占99.9301%,反对票数为117,656股,占0.0699%。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68,371,395股,同意票数为168,253,739股,占99.9301%,反对票数为117,656股,占0.069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68,371,395股,同意票数为168,253,739股,占99.9301%,反对票数为117,656股,占0.0699%。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75,130,565股,同意票数为175,012,909股,占99.9328%,反对票数为117,656股,占0.0672%。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总数175,010,3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140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名,代表股份总数120,2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79%。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代表股份总数14,098,7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421%。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