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李银香))
李银香声明,她已同意由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成为长江通信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她声明自己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至少5年的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领域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李银香表示,她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且她具备独立性,没有在长江通信或其关联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长江通信1%以上股份,也未在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与长江通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业务往来,未为长江通信及其关联方提供过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且过去12个月内未曾有前述情形。她没有不良记录,包括未受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因证券期货违法被立案调查、未受过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也非因连续缺席董事会会议而被提议解职的前任独立董事。李银香目前兼任的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不超过3家,在长江通信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她具备会计学专业教授和博士学位资格,且通过了长江通信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资格审查。李银香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影响,若任职后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情况,将按规定辞职。声明日期为2024年6月20日。此声明内容重复了五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