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了其涉及的一起诉讼进展。公司作为第三人参与了由山西潞安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提起的诉讼,案件已进入一审判决阶段。原告潞安煤炭公司因合同纠纷起诉了连云港硕阳贸易有限公司、李琴、李涛以及连云港琅瑞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南京海事法院判决硕阳贸易与琅瑞货代需连带赔偿潞安煤炭公司货物损失13,227,207.58元及相应利息。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表示,作为货物经手人,此次判决结果不涉及其权利义务,因此不会对公司的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