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及其成员的行为,确保董事会运作规范、高效,决策审慎、科学。董事会作为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以过半数选举产生,是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在特定委员会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监事会提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议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需提前送达,紧急情况下可通过电话或其他口头方式通知。会议通知应包含会议日期、地点、期限、事由及议题等内容。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审议事项逐项表决,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实行一人一票制。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参与表决。董事会决议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否则参与决议的董事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董事会议案审议时,应给予充分讨论时间,确保内外部董事有效沟通。董事应认真阅读会议材料,独立审慎发表意见。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需由董事监督,执行中若遇重大变化或风险,应及时报告董事会。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审议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