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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中宝: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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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其于2024年7月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相关详细内容已在2024年7月9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公告中披露。

截至2024年7月8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1. 衢州智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576,197,790股,占比18.52%; 2. 黄伟,持股1,449,967,233股,占比17.04%; 3. 衢州市新安财通智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859,934,300股,占比10.11%; 4.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68,769,620股,占比6.68%; 5. 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407,604,913股,占比4.79%; 6. 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持股128,750,000股,占比1.51%; 7.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51,631,175股,占比0.61%; 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51,412,349股,占比0.60%; 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全指房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43,665,762股,占比0.51%; 10. 蔡稚奇,持股38,600,000股,占比0.45%。

注:上述股东持股数量包括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的合并持股数量;所有前十大股东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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