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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汇股份: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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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为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科汇股份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对此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意见。6月29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张忠权受托征集投票权。同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7月15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于次日披露了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同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核实了激励对象名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满足特定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违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不当行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显示,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达成。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7月15日,授予数量为256.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4458%,授予人数为141人,授予价格为6元/股,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和回购的A股普通股。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按一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需为交易日,且遵循特定限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公司还将按照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综上所述,本次授予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授予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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