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作为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德才股份2023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分红进行了核查。德才股份于2024年3月1日通过决议,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在2000万至4000万元之间,回购价格上限为18元/股,回购期限为12个月,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回购1,558,575股,回购方案尚未完成。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因此,公司总股本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总数存在差异,需进行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息处理。
2024年5月29日,德才股份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若在公告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回购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计算依据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除权(息)参考价格等于前收盘价格减去现金红利。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回购股份不参与分配;二是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的影响绝对值在1%以下。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140,000,000股,扣除回购股份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38,441,425股。以6月21日收盘价12.69元/股为前收盘价,计算得出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约为0.1187元/股,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为12.5713元/股,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为12.57元/股。本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约为0.0103%,在1%以下。
光大证券认为,德才股份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