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供了法律意见。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27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9日发布,详细说明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参会股东权利等信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4,082,0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312%。现场出席的股东及代理人代表股份165,730,771股,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股份48,351,266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票数占99.8692%,反对票数占0.0795%,弃权票数占0.0514%。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