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2024年7月12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民心路100号万银国际大厦27层的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会议室举行。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共8名,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03,463,8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479%。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灵萍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在会议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灵康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该议案获得99.9462%的同意票,其中A股股东同意票数为403,246,818股,反对票数为217,000股,无弃权票。在涉及5%以下股东的表决中,同意票数为21,908,600股,占99.0192%,反对票数为217,000股,占0.9808%,无弃权票。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的通过。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的于潇健和陈启光律师出席了会议,确认了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人员的合法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