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澄星股份: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澄星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及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华融资产)的《再审申请书》。华融资产对澄星股份及其余五方被告提起诉讼,主张因被告方隐瞒了澄星股份资产状况的重大变化,导致债权人会议通过了《和解协议草案》,侵害了华融资产的合法权益。华融资产要求六被告连带赔偿损失220,244,827.22元及相应利息。此前,无锡中院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裁定驳回华融资产的起诉和维持原裁定。华融资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要求撤销原裁定并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重审。澄星股份表示将积极应诉,但由于再审尚未有生效裁判,暂无法判断对公司利润的具体影响,最终会计处理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澄星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