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书指出,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本次会议的召集议案,并于次日在指定媒体和上交所网站发布了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7月12日如期召开,由董事长林上炜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出席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2名,代表股份1,298,812,972股,网络投票的股东4名,代表股份135,400股,合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9120%。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定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以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