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7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全部出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浙江浙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合作建设储能电站项目,项目运营期为并网后10年,节能收益将按约定比例分配。该议案已获独立董事同意,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曹路等六人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决定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