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为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涉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及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处理。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包括多次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以及2022年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数量进行了调整,首次授予价格从17.18元/股调整至11.91元/股,首次授予数量从94万股调整至131.6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从18万股调整至25.2万股,但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明确预留部分激励对象,该部分股票已自动作废。此外,由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及两名激励对象离职,共计47.32万股限制性股票被作废处理。律师认为,上述调整和作废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还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