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罗妍))
罗妍声明,她已同意由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成为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她确认自己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上市公司运作所需的知识和至少五年的相关工作经验,且符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罗妍保证自身独立性,没有与公司及其关联方的任职、持股、业务往来等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关系,也没有不良记录。她不是因缺席董事会会议而被提议解职的前任独立董事,同时兼任的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不超过三家,且在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罗妍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财务管理教授职称,拥有金融学博士学位,已完成相关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她通过了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且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引核实并确认自己的任职资格。罗妍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影响,并在任职资格不再符合规定时辞职。声明日期为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