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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 沈阳化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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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沈阳化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4年7月12日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55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因原董事长辞职,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姜立辉主持。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1名,代表股份218,663,5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8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名,代表股份2,029,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476%。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票数为219,652,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86%。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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