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微导纳米: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宣布了2023年度的权益分派实施计划,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公司决定每股派发0.085元现金红利(含税),分红方案基于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登记日为2024年7月17日,除权(息)日与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4年7月18日。

分红方案在2024年5月22日的年度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公司总股本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而增加至457,678,129股,但以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803,658股后的股本456,874,471股为基数计算分红,总计派发现金红利38,834,330.04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4.36%。

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约为0.08485元。除权(息)参考价格等于前收盘价格减去每股现金红利。

分红实施办法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余股东的红利将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资金清算系统派发。自行发放对象包括无锡万海盈投资合伙企业、无锡德厚盈投资合伙企业等。

扣税说明方面,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持股期限不同,股息红利所得的税负也不同,最长持股期限超过一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对于QFII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公司同样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对于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需自行申报缴纳。

若对权益分派有疑问,可联系公司证券部,电话为0510-81975986。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微导纳米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