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宣布了2023年度的权益分派实施计划,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公司决定每股派发0.085元现金红利(含税),分红方案基于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登记日为2024年7月17日,除权(息)日与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4年7月18日。
分红方案在2024年5月22日的年度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公司总股本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而增加至457,678,129股,但以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803,658股后的股本456,874,471股为基数计算分红,总计派发现金红利38,834,330.04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4.36%。
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约为0.08485元。除权(息)参考价格等于前收盘价格减去每股现金红利。
分红实施办法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余股东的红利将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资金清算系统派发。自行发放对象包括无锡万海盈投资合伙企业、无锡德厚盈投资合伙企业等。
扣税说明方面,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持股期限不同,股息红利所得的税负也不同,最长持股期限超过一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对于QFII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公司同样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对于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需自行申报缴纳。
若对权益分派有疑问,可联系公司证券部,电话为0510-819759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