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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股份: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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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国联股份的差异化分红涉及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且该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的影响绝对值在1%以下。2022年12月20日,国联股份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回购股份拟用于未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2023年12月15日,公司已完成回购,累计回购股份3,591,000股,占总股本的0.50%。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本次差异化分红计算依据显示,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718,742,313股,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约为0.2119元/股。以申请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19.98元/股计算,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小于1%,影响较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国联股份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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