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在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好派路699号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举行。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共2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98,636,8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694%。由于董事长陈刚先生因公务原因缺席,会议由董事沈昱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 1. 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获得596,791,767股同意,占99.6917%,1,845,120股反对,占0.3083%。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样获得596,791,767股同意,占99.6917%,1,845,120股反对,占0.3083%。
在5%以下股东的表决中,两项议案分别获得了25,280,800股同意,占93.1979%,1,845,120股反对,占6.8021%。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桑健和曲艺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确认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