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为国检集团出具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
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决定对72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届满但未行权的4,180,405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此注销行为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调整原因是公司完成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2元,因此行权价格由13.01元/份调整为12.90元/份。同时,对于16名因个人原因离职或退休的激励对象,公司拟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行权的857,868份股票期权。此外,由于公司未能完成第二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将对21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5,388,372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总计,公司将注销6,246,240份股票期权。
结论意见: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认为,国检集团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行为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