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7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决定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5年9月23日,若期间公司股票全部售出,计划可提前终止。董事倪德锋、吴中、赵东华、罗丹因参与计划而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恒逸转2”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在未来六个月内不向下修正“恒逸转2”的转股价格,即使再次触发修正条款,也不提出修正方案。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