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诺 普 信: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7月9日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卢柏强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选举卢柏强、高焕森、王时豪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选举徐佳、姜帆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选举胡婷婷、孙承艳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4. 审议通过了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光筑农业增资的议案。
  5.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及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期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336,900,3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7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16,696,4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90%。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16,696,4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90%。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诺 普 信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