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宏气体:关于“金宏转债”2024年付息的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其发行的“金宏转债”将于2024年7月17日开始支付自2023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16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为第一年付息,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0.30%,即每张面值100元的可转债兑息金额为0.3元人民币(含税)。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6日,除息日和兑息日均为2024年7月17日。付息对象为截止2024年7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金宏转债”持有人。公司已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确保债券兑付、兑息的顺利进行。
关于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中指出,个人投资者需缴纳20%的利息所得税,实际派发利息为0.24元人民币(税后)。居民企业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在一定条件下可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此外,公告提供了发行人、保荐机构和托管人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