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6月26日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中,审议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并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7日至7月7日,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监事会核查了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明、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在公司的职务等信息,确认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且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处罚、不符合《公司法》任职资格、法律法规禁止参与股权激励及其他证监会认定的不适合情形。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监事、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作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