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4.07))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运营的基本框架,包括股东会的召开、通知、提案与表决流程,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等关键内容。章程指出,股东会通知必须提前20天(年度会议)或15天(临时会议)以公告方式送达,通知中需包含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股东参会权利说明、股权登记日和联系方式等信息。股东会提案应符合职权范围,由董事会、监事会或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需在会议召开前10日提交。章程强调,股东会不得对未列明或不符合规定的提案进行表决。
章程明确了股东会的召开流程,包括确保会议秩序、股东出席与代理出席的权利、股东身份验证、会议主持人的确定、会议记录的制作与保存等。章程还规定了利润分配政策,指出公司应提取至少10%的税后利润作为法定公积金,且在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剩余利润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除非章程另有规定。公司分红政策应考虑投资者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策略,包括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且每年进行现金分红,中期分红条件由股东会审议决定。
此外,章程还规定了董事、监事的选举流程,包括累积投票制下的当选条件和特殊情况处理机制,以及股东会决议的表决和公告程序,确保决议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章程强调了董事任职资格和任期,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会上的职责,包括对股东质询的回应和会议记录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