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2024年7月3日和4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30%,触发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董事会已通过多种方式对公司内部进行了核查,确认前期披露信息无需更正或补充,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且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此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近期媒体报道提及公司参股的诺思(天津)微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华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争议已达成和解,但该事项对公司业绩短期内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重申,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并提醒投资者关注官方信息披露渠道,理性投资,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