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立丰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祥平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文华路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9日发布,详细信息包括时间、地点、议程、参会对象及登记办法等,并于6月27日发布了会议资料。出席现场会议和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0名,代表股份185,404,3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6.2492%。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代理人5名,代表股份181,192,799股,占总股本的54.9715%;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5名,代表股份4,211,557股,占总股本的1.2777%。参加的中小投资者共6名,代表股份15,479,080股,占总股本的4.696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票185,404,0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票300股,弃权票0股。持股5%以下的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5,478,78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票300股,弃权票0股。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的龚璇律师和王国茹律师对会议进行了见证,并确认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