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龙星化工 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6月24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多项议案,包括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考核管理办法等。监事会随后对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至7月4日,公示渠道包括《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以及公司钉钉办公系统。公示期间,员工可采用电话或当面问询的方式提出异议,但公示期满后,监事会未收到任何针对激励对象的异议。
监事会核查了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明、劳动合同、任职情况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等信息,并确认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激励对象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符合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管的情形,也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参与股权激励的对象。所有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及下属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和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