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宣布,于2024年7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计划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金可在此期间内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已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此次现金管理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现金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回报。投资产品将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类产品。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对此表示同意,认为此举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且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