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注销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注销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决定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未在行权期内行权的股票期权。具体而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于2023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3日,期间5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28.9884万份股票期权到期未行权,公司将对这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此决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此外,公司还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