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指出公司股票在2024年7月1日至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触发了上交所关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规定。公司已进行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确认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且公司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公司强调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无重大事项变动,也未发现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此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公司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并表示所有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董事会声明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前期披露信息无需更正或补充。公告日期为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