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更正。更正涉及调减活畜销售收入,具体为:2023年半年度调减103.44万元,第三季度调减1,630.82万元,导致半年度和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营业收入分别错报103.44万元和1,734.26万元。更正后的财务数据显示,2023年半年度营业总收入由47,356,894.61元调整至46,322,494.61元;2023年三季度营业总收入由112,899,072.24元调整至95,556,468.24元。此次更正未影响已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和三季度的利润总额、净利润以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更正后的报告已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布。公司表示将全面自查并完善内部控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