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宣布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该方案已在2024年5月16日的年度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具体分配方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44,062,083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总计派发373,218,624.90元现金股利。剩余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红股配送和公积金转增股本。分红派息日期定于2024年7月11日为股权登记日,7月12日为除权除息日。分红派息对象为截至2024年7月11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分红派息实施方法包括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在7月12日通过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股东资金账户,同时,特定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将由公司自行派发。咨询信息可联系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地址位于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咨询电话为0532-88056092,传真电话为0532-82292646。